职业移民优先类

EB-3

适用国家/地区:中国大陆
2026年8月
表A: 最终裁定日 (Action Date)
2022-01-01
表B: 递交申请日 (Filing Date)
2022-01-08

历史排期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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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表A)
递交申请日(表B)

详细历史档案

EB-3

第三优先:(EB-3)技术工人、专业人士和其他工人:占全球就业优先类别总名额的28.6%,外加未使用的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名额,其中不超过10,000个名额分配给"其他工人"。

签证公告指引

签证公告概述了有关移民签证名额在某月份的可用性,具体针对“最终裁定日期”和“提交申请日期”,并指示何时应通知移民签证申请人准备并提交所需文件给国家签证中心。 除非美国移民局(USCIS)网站另有说明,申请调整身份的人必须使用“最终裁定日期”表来确定何时可以提交申请。当美国移民局确定本财年有更多的移民签证名额可用,而已知的签证申请人数量不足时,美国移民局将在其网站上通知申请人可以改用本公告中的“提交签证申请日期”表。